根据《中共南京市委、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宁委[2001]223号)和《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鼓楼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》(鼓委发[2001]119号)的规定,区政府法制局更名为区政府法制办公室,由区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改为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。主要职责: (一)审查、修改、协调各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,并向区政府提出审核意见,组织起草区政府有关重要的规范性文件。 (二)组织清理、修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,编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。 查看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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