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》于8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,区法制办从四个方面做好贯彻实施工作。
一是认真学习领会《条例》的指导思想,正确把握《条例》的基本原则。按照以人为本、复议为民、建设法治政府、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,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,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。组织全办人员学习讨论新条例,加深对法规的理解。
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,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。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示受理机构、受理行政复议的条件、复议程序等事项,方便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三是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,妥善解决行政争议。对上门或电话咨询的群众热情解答,积极宣传法律法规。派两人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新条例培训班,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。
四是以《条例》的实施为契机,全面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。坚持依法决策、依法管理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。 |